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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非师范

课程结构及学分修读


1、总学分:152

2、公共必修课程37学分,占24.3 %

3、通识教育课程 12学分,占7.9 %

4、学科基础课程 15学分,占9.9 %

5、专业教育课程 88学分,占57.9%。其中实践(实验)教学38学分,总学时1369,占25.0 %

6、课程修读的要求:

完成教学计划表规定的152学分课程要求,方能毕业。

建议学生在一、二、三年级每学期选课最多不超过32学分,最低不低于25学分,在进入四年级之前完成除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外的培养计划要求的所有课程。

学制:四年。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以获得理学学士学位。


专业核心课程

《化学原理》、《无机化学》、《分析科学与分析技术》、《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物质结构》、《高分子化学》、《化学工程基础含实验》,《化学原理实验》、《无机化学实验》、《分析科学与分析技术实验》、《有机化学实验》、《物理化学实验》、《高分子化学实验》


化学菁英班

课程结构及学分修读

1、总学分:152

2、 公共必修课程37学分,占24.3%

3、 通识教育课程 12学分,占7.9 %

4、 学科基础课程 23学分,占15.1 %

5、 专业教育课程 80学分, 占52.6%。 其中实践(实验)教学38学分,总学时1368,占25.0%

6、课程修读的要求:

完成教学计划表规定的152学分课程要求,方能毕业。

建议学生在一、二、三年级每学期选课最多不超过32学分,最低不低于25学分,在进入四年级之前完成除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外的培养计划要求的所有课程。

学制:四年。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以获得理学学士学位。


专业核心课程

《化学原理A》、《无机化学A》、《分析科学与分析技术A》、《有机化学A》、《物理化学A》、《物质结构A》、《高分子化学A》、《化学工程基础含实验》,《化学原理实验》、《无机化学实验》、《分析科学与分析技术实验》、《有机化学实验》、《物理化学实验》、《高分子化学实验》


化学师范

课程结构及学分修读

1、总学分:152

2、公共必修课程38学分,占25.0%

3、通识教育课程11学分,占7.0 %

4、学科基础课程17学分,占11.2 %

5、专业教育课程64学分,占 42.1%。其中实践(实验)教学38学分,总学时1368,占25.0%

6、教师教育课程22学分,占14.5 %

7、课程修读的要求:

完成教学计划表规定的152学分课程要求,方能毕业。

建议学生在一、二、三年级每学期选课最多不超过32学分,最低不低于25学分,在进入四年级之前完成除教育实习和毕业论文外的培养计划要求的所有课程。

学制:四年。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以获得理学学士学位。


专业核心课程

《化学原理》、《无机化学》、《分析科学与分析技术》、《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物质结构》、《高分子科学》、《化学原理实验》、《无机化学实验》、《分析科学与分析技术实验》、《有机化学实验》、《物理化学实验》、综合实验》

《教育学》、《心理学》、《化学教学论》、《中学化学教材分析与教学》、《化学课程标准与教材研究》、《中学化学实验教学研究》、《教学技能训练》、《信息化教学设计与实践》、《教育见习》、《教育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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