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依据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与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在确保安全性的基础上,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指导和统筹管理下,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并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全面管理。
三、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和复试名单
复试分数线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即可参加复试,择优录取。复试名单请见附件。
学科 | 研究方向 | 学习方式 | 统考招生计划 | 是否接受调剂 |
045100教育 | 01学科教学(化学)普通非全项目 | 20 | 否 | |
80学科教学(化学)规培专项 | 非全日制 | 1 | 否 | |
045106学科教学(化学) | 01学科教学(化学)普通项目 | 全日制 | 13 | 否 |
070300化学 | 01无机化学 | 全日制 | 7 | 否 |
02分析化学 | 全日制 | 20 | 否 | |
03有机化学 | 全日制 | 32 | 否 | |
04物理化学 | 全日制 | 29 | 否 | |
05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全日制 | 7 | 否 | |
085600材料与化工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3 | 否 |
086000生物与医药 | 01制药工程 | 全日制 | 1 | 否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将根据学校已经发布的相应招生公告划定学校分数线。
我院不开放破格复试。
四、复试方式和时间、地点
1.复试时间:我院复试工作预计在3月22日-31日于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完成。具体日程安排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收我院的邮件通知。
2.复试形式: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原则上采用到校现场复试。各专业具体的复试考核形式和地点请以邮件(考生在系统中留的邮箱为准)通知为准。
五、资格审核
截止材料提交时间:3月21日中午12点。
(1)复试前,我院将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请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按照要求,通过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ks.ecnu.edu.cn/logon?zsxm=2,以下同),签订、上传《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
注:1.《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需从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下载,签署后系统提交。
2.需等复试名单公示后才可以操作,如暂时无法操作,请耐心等待。
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地区考生请提供与初试阶段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
(2)学籍学历证明:①应届毕业生考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获境外学历学位考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提供成绩单;⑤现阶段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但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及本科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在职证明或就业合同(仅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提供);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复试过程中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两个方面的考核(满分500分):
(一)综合能力考核(包含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查)(300分)。
(二)外语能力考核(200分)。
还将组织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院化学一级学科中的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四个方向的复试包含实验、笔试和面试三种考核形式,其中笔试100分(综合能力),实验100分(综合能力),面试(英语200分,综合能力100分)。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教育、学科教学(化学)、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专业复试为面试考核。
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30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本科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和方向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即为复试不合格。每门科目总分100分,及格分60分。具体科目将以邮件通知相关专业的考生。
院系认为有必要时,可依程序对相关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七、调剂复试
本院各学科不接受调剂。
八、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请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查看结果。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将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0.5+复试成绩总分×0.5)进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一级学科的复试录取按研究方向进行分别排序。
若一志愿复试未完成招生计划,可能组织二轮复试;具体安排另行提前通知。
进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复试考生,复试合格即拟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在网站上公示、公布。
拟录取的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应在院系组织下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应按有关规定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书。
九、招生体检和复查
学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作相应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全面复查初试和复试全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一旦出现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前、复试时提交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学校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s://yjszs.ecnu.edu.cn/)上对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本院系复试录取工作联系和监督联系方式:
1:业务联系方式:请看好报考的学科/方向,勿联系错。
教育、学科教学(化学)、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金老师,联系邮箱cjin@chem.ecnu.edu.cn
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王老师,联系信箱:wangtingting@chem.ecnu.edu.cn;
2:监督联系方式:董老师,电子信箱:rdong@psy.ecnu.edu.cn
本方案经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议通过,由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附: